事项类型 | 公共服务 | 基本编码 | 322014306004 |
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1320830014345835M432201430600401 | ||
行使层级 | 县级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 |
中介服务 | 到办事现场次数 | 1 | |
特别程序 | 无 |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| 需本人提供相关材料,且需本人签字。 |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|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是 | ||
办理地点 | 盱眙县山水大道2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窗口(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) | ||
办理时间 | 春秋冬季(1月1日至7月14日,10月1日至12月31日)工作日上午8:30-11:45,下午14:00-17:30;夏季(7月15日至9月30日)工作日上午8:30-11:45,下午14:30-18:00;法定节假日除外。 |
受理标准
- 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自然人
- 受理条件: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苏财社〔2019〕161号)第七条社会保险补贴(5)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,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(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)以上的,可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%、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,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。
办理材料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表格下载 | 来源渠道 | 纸质材料 | 材料必要性 | 填报须知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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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纳税凭证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政府部门核发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 |
2 |
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3 |
主体营业执照(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)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政府部门核发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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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 |
4 |
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办理流程
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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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| 即办件 | ||
法定办结时限 | 20个工作日 | 承诺办结时限 | 1个工作日 |
收费情况
不收费
办理结果
办理结果类型 | 其他 | 办理结果名称 | 无 |
法律依据
- 设定依据
-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苏财社〔2019〕161号,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,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(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)以上的,可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%、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,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
-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| 0517-80910753 |
监督投诉方式 | 0517-80910755 |